婚姻是民事法律事实吗,新婚姻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分居情况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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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民事法律事实吗?新婚姻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分居情况怎么规定?

2022年2月7日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http://www.njlhlsbz.com/

  张钰杰,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现执业于上海申创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婚姻是民事法律事实吗?

一、婚姻是民事法律事实吗

凡是在社会生活中能实际发生的,并且为法律所规定,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即为法律事实。根据是否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可将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根据事实的存在方式法律事实可以分为确认式法律事实和排除式法律事实。婚姻登记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是法律行为。另外,婚姻登记是指有权机关对婚姻关系的一种确认,所以又是确认式法律事实。

要构成法律行为应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它必须是人的行为,包括语言与身体行动,但不包括人的内心活动;其次,它必须是人有意识的行为,无意识的举动,精神病患者的举动不应当视为法律行为;再次,它必须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动,即对他人或社会产生影响的行为。

二、婚姻关系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法。像不是由男女两性生理差别的结合,便不构成结婚法。

2、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法。像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法。

3、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法。像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法。

三、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婚姻是人生大事,双方成为合法夫妻必须通过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婚姻关系是民事法律事实,具体应当是民事行为和确定民事事实。也就是说,夫妻结婚这个事实应当通过有关部门确认,如果没有办登记,则是不合法的婚姻。

新婚姻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分居情况怎么规定?

最新的婚姻法中很多人在阅读的时候就发现其中关于离婚的条件中有类似于分居的问题,因此就会有人产生分居就相当于是离婚的误解,但是社会上出现了很多夫妻明明还处于夫妻关系之中却自我认定已经离婚的情况。那么,新婚姻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分居情况怎么规定

一、新婚姻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分居情况怎么规定

没有新《婚姻法》出台,也没有关于夫妻分居的解释。

有关夫妻分居的法律规定,可参阅《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的规定。

而分居只是可准予离婚的诸多情形之一,且必须满足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条件。

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认定:

两个必须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满两年的。

原告起诉离婚应担负的举证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自己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关于分居两年的证明,如果对方认可最好。如果对方不认可,你可以找证人,或是提出一切能够证明你们分居两年的事实就行。当然也可以由法庭调查查明。

综上所述,虽然婚姻法没有很明确地规定分居的情况究竟到什么程度才能够算作是自动离婚的情节,但是至少法院在看到夫妻长时间的分居情况之后就会判断其是否还有夫妻的感情而做出离婚的判决。


文章来源: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律师:张钰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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